调侃,是鲁迅先生的语言特色。对人对事进行程度不等、分寸不同的调侃,是他的优长。从鲁迅叙事的特点出发,品味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的调侃语言,能看到生活中鲁迅本来的样子,听到他“一字胡”下的不同笑声,触摸到一种微妙的脉动,从而对他说的“我总记得我活在人间”(《野草》)有更加亲切的感受。文章调侃的对象有三,一是百草园的买家,一是“三味书屋”里的老师,一是他的同窗。“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,相传叫作百草园,现在早已并屋子一起卖朱文公的子孙了……”朱文公是宋朝理学大师朱熹,谥号“文”,后人尊称为“朱文公”。“朱文公的子孙”,是一位叫朱阆仙的绍兴名人,他是上海名医的后代,拥有巨额财富,捐资纳官,做过知州,加二品衔,赏戴花翎,一直以慈善家的形象活跃在绍兴。1918年,他花巨资买进了连同百草园在内的整个鲁迅家族新台门的房产,还购买了周围的米店、锡箔店等房产地皮,建起了非常豪华、冠绝一时的朱家庄园。这个人后来资不抵债,官司缠身,撒手人寰。绍兴人有个习惯,喜欢自称是名人之后,此人就自称是“朱文公”的后代。名人后代,鲜有像曲阜孔氏那样可考、可靠的,鲁迅这里称他是“朱文公的子孙”,调侃的意味比较明显。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调侃呢,为了幽默?为了有趣?这当然应该有,但仅仅是这样,那就不是鲁迅,而是另一位语言大师林语堂了。作为“五四”新文化运动的健将,反封建的猛士,鲁迅对“程朱理学”的批判,是十分激烈的。他有十多篇杂文和多篇小说表达了这种态度。清代的启蒙思想家戴震说,朱熹的“存天理、灭人欲”是“以理杀人”(戴震《与某书》),而鲁迅似乎受到他的启发,把“杀人”换成了一个更能博人眼球的词语:“吃人”(《狂人日记》)。另一篇重要小说《祝福》里,杀害祥林嫂的凶手之一的鲁四老爷,是个“讲理学的老监生”,他的书房里摆放着一部《近思录集注》、一部《四书衬》,这两部书都是为朱熹的著作做注释的,是朱熹理学思想的集中体现和阐发,可以说,鲁四老爷的思想浸渍了“程朱理学”的思想毒素。当年的鲁迅是1918年变卖祖居时的鲁迅。那时候,他在北京还是北漂一族,是一名普通的公务员,也做第二职业,到大学里兼课,无聊寂寞的时候就抄古碑。这个时候,绍兴顶级家族的鲁迅家族把房子卖了,鲁迅感情会是怎样的呢?我们来看影子。小说《故乡》里这样写道:“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,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。”小说里的“我”,心境阴沉,情绪悲凉,小说表露的情绪,基本上可以看成生活中鲁迅的情绪。买田买地、置产置业让人愉悦;而卖呢,不管出于什么原因,总让人产生心理疙瘩。还有,中国人历来看重祖居,认为这是祖先培植的根,是自己的衣胞之地,有着与“二手房”不一样的难以割舍的情结;小说里的“卖给别姓了”,强调的是“别姓”,而不是“别人”,这就让人感情上更不舒服,从而成为长久的心结也就不奇怪了。这是当年的鲁迅。当下的鲁迅呢?他已经是名满京华的作家教授,青年的精神导师,享誉国中的妥妥的文化先锋与牛人,正走在他的高光时期,虽然遭到北京政府的通缉,但这无碍,他已经应邀到厦门大学做教授,并且正在迎来幸福的爱情。当下,在卖房将近十年之后,再看绍兴小城里的那个朱家,他称买家为“朱文公的子孙”,调侃和揶揄的脉动不藏不掖,真实可辨。在这里,我们发现了鲁迅的第一次笑,这是一种轻松的笑、悠然的笑。
(2022年6月21日《泰州晚报》8版)

张宏健(1962-)男,民族,汉,江苏省兴化市人,1984年毕业于扬州大学中文系。中学高级教师,获泰州市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称号。出版专著《魅力三字经》。现定居泰州市海陵区。
来源:坡子街笔会 编辑:吴勇胜 总编辑:陆碧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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