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亲的遗嘱是他弥留之际断断续续给我的几句口头交代。这几句不成句子的交代,多年来像山一样压在我心头,警醒我,鞭策我。
1996年5月的一个晚上,父亲从老家宝应给我打来电话,说因阻止老家一企业施工被告上了法庭,法院发来传票,要他接受庭审,他不知所措,要我回去协助处理。
父亲是个老实本分的农民,没什么文化,突然被县里最大的企业告上法庭,我颇感意外。考虑到自己法律知识欠缺,又离家多年,老家没什么能协助的熟人,对打官司并没有多少信心,加之自己刚走上乡长岗位,站上被告席,不太情愿,就劝父亲:不要和大企业碰,来泰州玩几天,散散心。
父亲有些生气:“不是我硬要和他们碰,法庭传我,我不好不去吧?别人把屎都屙你老子头上了,你就心安理得,哼都不哼一声吗?”。
经不住父亲的责怨,我只好回到老家。在细听了父亲叙述,走访了县相关部门和单位,并专程求见涉事企业的总经理后,相关诉讼背景在我面前渐渐清晰起来。
老家县城大昌路2号,是我父亲和弟弟的住宅,东边原是块面积4.36亩的空地,县审计局为盖楼,征用了其中的4.12亩。该局一位姓梁的局长告诉我:“这块地,原打算建办公楼和干部宿舍,与西侧的民宅有一路之隔。后来,这块地被县里某大企业看中,经分管县长协调,划拨给了这家企业”。其后,新成立的县国土局又擅自同意将0.24亩通道用地,一起无偿划拨给企业,埋下了相邻纠纷的隐患。
土地到手后,因暂无建设打算,企业决定先盖几间临时仓库。于是,按照边建边办、先建后办、暂时不办的老套路,在无立项批文、无规划红线、无设计图纸审查、不受质监的情况下,仅凭一张四址不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即开始了临时仓库的施工。建成后又对外出租,变成一个小餐馆。
临时仓库施工前,父亲遇到这家企业负责基建的小姚,希望能延续审计局的规划,在与相邻的民宅间,留出2-3米的巷道,作消防和维修使用。小姚请示后的答复是:“紧贴西邻山墙砌,不留一点空隙。”父亲不同意,于是阻工。
施工遇阻,这家企业的高层很是不爽。很快,委托两位律师将我父亲告上了法庭。法庭接诉后,立即动手。5月15日,传我父亲20日下午到庭接受调查;调查还没进行,16日又通知父亲,限21日提交答辩状一式两份;之后,在既未调查取证,也未做思想工作的情况下,发出一份民事裁定,要求“被告陈××不得干涉”。父亲不服,打电话向我求援。
我回老家后,一面准备答辩状,一面希望能找个让父亲下台的台阶,与企业和解。
经电话预约,5月20日上午,我专程求见了企业的潘总经理,向他介绍了我在外地的工作情况,为父亲的言语行为向他致歉,恳请谅解,表明愿意接受调解,并希望在建设过程中能考虑相邻关切。潘总对我只说了一句话,“有话到法庭上去说”,便结束了谈话,挥手送客,让我感到十分意外。
无奈,6月5日下午,我陪父亲出庭应诉。虽然没聘请律师,但因事先准备充分,我理直气壮的陈述和一份份确凿的证据,让对方律师一时哑然。
庭审休息时,赵审判长把我拉到一边,对我表达了同情,并做我的思想工作:“县里要我们维护重点企业利益,我们只有奉命办案。你也是体制内的领导,请你理解法院,做好父亲的思想工作”。
7月12日,法院再下文,维持原裁定。7月17日,法院发出执行通知,在未作判决的情况下先予执行,强行保证企业施工。10月9日,补了一份《民事判决书》。
官司输了,父亲从此缄口不言。
企业开始施工了。作为房梁用的角钢,全都被削尖了,像一根根枪头,戳在我家的东山墙上。
父亲一开始没有注意到这些角钢。9月下旬的一天,父亲走上阳台,看见了一根根亮闪闪的“枪头”,一时气急血涌,一口鲜血当场喷在地上……
我赶到家时,父亲已被送进县医院。随即,我送父亲到上海长海医院治疗;11月25日凌晨,父亲溘然长逝,年仅58岁。
弥留之际,父亲断断续续地交代我:“为两三米宽的巷子,实在不值得。今后不要再提这个官司了,也不许你们的子女再与对方任何人、任何事发生任何关系,发表任何看法。”
望着躺在门板上憋屈而亡的父亲,全家人悲声四起。
父亲的遗嘱,既是对自己无力、无助、无奈的慨叹,也是对家人可能再与对方纠缠的担忧。父亲离世后,弟弟卖掉了大昌路2号,一家人外出谋生。多年来,全家人谨记父亲的遗嘱,勤奋工作,谨慎做人。
这些年,老家陆续传来一些信息:那家企业的老板因贪腐、挪用及协助卖淫等罪行,领受二十年铁窗生涯;当年接待我的潘总被免去职务,下海另谋择业;2013年,该企业重组后归入中航工业集团。
父亲离开我们二十八年了,我也从一名基层干部逐步走上了厅局级岗位。父亲的临终遗嘱时刻警醒我:对老百姓的大事小情一定要心怀敬畏。在组织对周山河新城五千多户拆迁时,我把“敬畏”两字常挂心头,没发生一起侵占群众利益的意外事件,也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。建设拆迁安置区,因“敬畏”两字,没有发生降低设计标准、使用劣质建材等情况,拆迁安置区与城市开发小区同质同价。
有件巧事值得一记。多年之后,被免去企业职务、下海创业的潘总来泰考察,在泰的老乡邀我和他餐叙。他一点也不记得我了。席间,他问起我老家的情况,我说,我们原来是邻居。他猛然想起当年的事,连连向我致歉,又关心地问起我的老父亲近况。我想了想,还是把父亲输官司一个月后去世的情况告诉了他。潘总尴尬无比,连声痛骂手下欺骗了他。
我对他说:“这件并不复杂的官司,确实让我家付出了血的代价。二十多年前,国家法制还不健全,政府部门乱作为,权力不受监督等情况时有发生。少数企业负责人在企业扩张阶段,个人意识膨胀,毫无敬畏之心,恃强凌弱,侵占群众利益。好在社会不断进步,政府的政务信息不断公开,国家的法治在不断完善。这件事我早已释怀,潘总不必再放在心上。”
重提这件官司,再次咀嚼父亲的临终遗嘱,更多的是对自己、对家人再一次的提醒,是发之内心的释然……
陈林,江苏省报告文学学会会员。泰州市二级巡视员,泰州医药高新区(高港区)作协主席。曾在县级泰州市、市委组织部系统、市住建局、新疆伊犁等多地任职。
来源:扬子江文萃
编辑:吴勇胜
总编辑:陆碧波